评“方舟子定论“坑师案”被质疑“有欠谨慎””
21 12 2010年
方舟子按:《中国青年报》法治社会版的这篇报道的倾向性非常明显。一、我从未用过“坑师”这种说法,何来定论。二、这篇报道没有提供任何新证据,记者未作任何调查取证工作,目的就是为了质疑我。找的网上评论全是质疑、批评我的,作为评论员的张鸣也是以前被我批评过的,并不中立。连起码的平衡都不顾了。三、没提杨先生最近发表的两篇文章中表达了对邓的所作所为的不满。我是看了杨的文章才为杨打抱不平的。其实在邓获奖后这三年多杨与邓形同陌路,已能说明问题了。四、邓提到的证据,例如《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册》,我早就回应过了:那是后出的。五、我并不是“轻信网上传言”,而是找了能找到的公开证据。我列的其他证据,例如《武汉大学获得教育部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览表》中只有邓晓芒的名字,报道中也没提。
下面是我接受王梦婕电子邮件采访的全文,可看看报道中是怎么取舍的。
1、您如何看待邓晓芒的“坑师案”?认为此案是否属实?原因何在?
从杨先生近期写的文章透露出来的信息,以及公开的资料看,我认为邓是有问题的。具体的问题我在此前的文章中都已经说了。此事如果要水落石出,你们最好去采访一下杨先生和其他相关人员,查查当时申报的原始材料。
2、对于邓晓芒发布的《公开信》,您已在博客和微博上做了回应。请问截至目前,您是否坚持自己先前的回应?是否有新的观点可以补充?
目前没有什么新证据能让我改变看法,也没有什么补充的。
3、有一部分网民评论,您在认定此事时“态度不够严谨,虽可大胆假设,更须小心求证”,您如何评价这一评论?
我根据能够掌握的公开资源做了查证,比如当时教育部公布的获奖名单。我见到邓在网上出示的获奖证书照片,说是上面有杨先生的名字。我想问一句,杨先生手上有获奖证书吗?
4、对邓晓芒《公开信》中提到的“学术打假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特别是对无权无势的无名之辈”的忠告(原文为:学术打假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们当年打学霸陶德麟评奖的假,是搜集了足够扎实的证据才成功的,尽管陶某人是武汉大学前校长、时任湖北省社联主席,但这至今是一桩铁案。而对于那些既无头衔又无权势的人,您要打假必须更加谨慎,因为他们往往没有造假的条件,而且在受到伤害时更加没有保护。),您如何评价?请详细谈一谈这个问题。
邓是大牌教授,支持者众多,也受到学校支持,把自己等同于无权无势的无名之辈未免太虚伪。学术打假不管针对的是谁,都需要谨慎,都要有理有据,有错必纠。我打假打了十年,经手的案件有一千起左右,其中涉及的有大人物,有无名之辈。我的打假经验比邓丰富得多,这方面的声誉也比邓高得多,无需只打过一起假的邓来教训我应该如何打假。如果有谁觉得比我更会打假,我可以把担子交给他试试。
5、最后,您认为当前中国的“学术打假”还有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呼吁扎实的打假作风和平和的讨论心态,是否必要?
揭露造假要扎实,要讲证据,这是我们一直在做的。但是揭露造假不是学术讨论,不必非要“平和”。由个人力量进行学术打假,精力和资源有限,不够权威,不是规范的做法,是制度缺失时的无奈之举。
民间力量“主刀”学术打假不容易
方舟子定论“坑师案”被质疑“有欠谨慎”
实习生 王梦婕 本报记者 李丽
中国青年报 2010-12-20
2007年9月,有网友匿名发文称,时任武汉大学哲学院教授邓晓芒(现任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教授——编者注)在以其译作《康德三大批判新译》申报教育部第四届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时,故意省略了该书的校对者、邓的恩师杨祖陶教授的名字,以个人译作的名义申报并获得哲学类一等奖,独吞了荣誉和奖金。这被称为“坑师案”。
今年11月1日,素有“打假斗士”之称的方舟子在微博上引用网上说法,认定邓晓芒“坑师”。11月8日,邓晓芒发表《邓晓芒给方舟子先生的公开信》(以下简称《公开信》),否认“坑师”,并称打假应有足够扎实的证据才能开口,方舟子在此问题上“明显有欠谨慎”。
12月18日,方舟子和邓晓芒分别接受了中国青年报记者的采访。尽管两人仍然坚持己见,但都认为“学术打假并不容易”。
“坑师”与否,仍然存疑
《公开信》称,由于教育部规定只能以第一作者申报,因此邓晓芒在申报表中将杨祖陶列为“合作者”,并在提交前“由杨老师夫妇过了目”。至于“独吞奖金”,信中披露,此次奖项教育部并未发奖金,而是由武汉大学把奖项作为业绩分,折合4万元,是对半分,分别打在邓、杨的账户里的,“有案可查”。邓晓芒还随信贴出奖状照片,上面印着“邓晓芒译,杨祖陶校”。
“这足见共同获奖的是两人,方舟子说我独吞荣誉和奖金,没有令人信服的依据。”邓晓芒说。
11月9日,方舟子在博客中回应《公开信》时坦承“没看到获奖证书是怎么写的”,不过,“当年教育部发布的《获奖名单》中,获奖者只有邓晓芒一个人。”
“这是根据能够掌握的公开资源做的查证。”12月18日,方舟子解释称,“从杨祖陶先生近期写的文章透露出来的信息,以及公开的资料看,我认为邓是有问题的。”
方舟子说,前一届优秀成果奖,邓晓芒就是与别人一起得的奖。这届《获奖名单》上,也有多人获奖的情况,“为何别人能多人获奖,你的就不能?”
记者查阅教育部2006年和2005年的评奖通知发现,申报要求不尽相同。在2006年的“申报资格”一栏中,确有规定要求“合作研究成果必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未经第一署名人本人提出申请的成果,不予受理”。而2005年此栏中只规定了“合作研究成果第一署名人,必须是高校教师和研究人员”,对申报人数没有限制。
邓晓芒认为,方舟子误读了《公开信》。虽然当年教育部规定只准一人申报,但并不排除在公布时会把合作者列入,实际上确实不止一种渠道公布了《获奖名单》,“我手头就有一本精印的《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册》,一等奖哲学类中列的就是我和杨祖陶两个名字。”邓晓芒说。
“他在没有找到最重要的证据的情况下,仅凭一份网上容易搜获的《获奖名单》和网上对杨祖陶先生想法的个别猜测,就认定我‘独吞荣誉’,是说不过去的。”邓晓芒说,“现在获奖证书已经在网上发了,他为什么不去找一下呢?”
对此,方舟子回应称,“我见到在网上出示的获奖证书照片,说是上面有杨先生的名字。我想问一句,杨祖陶先生手上有获奖证书吗?”
“只要杨祖陶先生出来明确说句话,事情就会水落石出。”邓晓芒说,可“三年多来,我们几乎没有联系。我不知道杨祖陶先生怎么想的,他也从来没有直接对我说过。”
受邓晓芒委托发布《公开信》的王里先生证实,杨祖陶先生至今对此没有过明确说法。“只听说杨先生年事已高,听力视力不济,不便打扰,所以不能提供更多的信息。”记者试图联系杨祖陶先生,但截至发稿,没有得到回应。
“目前没有什么新证据能让我改变看法,也没有什么补充的。”方舟子说。至于奖金,“如果邓晓芒所说属实”,他愿为自己“引用别人的说法”称他“独吞奖金”而道歉。
方舟子在成为另一种“权威”?
方舟子与邓晓芒两人各执一词,真相越辩越迷离。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系教授张鸣评价称,这从某种程度上说正是中国学术打假尴尬现状的缩影。
“目前中国的学术打假生态是,学界自身缺乏自律的共识,学术道德委员会等官方机构‘不作为’,因此,当遇上学术造假时,本该由学界和官方共同来做的打假事业,就无可避免地落到了‘民间人士’身上。”
邓晓芒在《公开信》中提出“学术打假并不容易,尤其是对无权无势的无名之辈”之语,似乎正反映了在民间力量“挑大梁”的阶段,无论打假者还是被打者都难免遭遇苦衷。
邓晓芒告诉记者,自己所称“无名之辈”泛指没有行政头衔和权势地位的普通学者,自己也是其中的一员。“相对有权有势的‘学官’,这批人显然属于‘软柿子’,他们在遭到一些无名攻击之后,在洗刷罪名和对抗反击上,都相对弱势得多。”
邓晓芒认为,方舟子认定其“坑师”,与他的打假思路有关,是轻信网上传言,疏忽大意所致。
在邓晓芒看来,学术打假需要“铁证”,必须搜集、掌握了全部的文件材料,清楚了每一步的运作程序后,拿出人证物证,让“被打者”在证据面前无可辩驳。
方舟子在微博上认定邓晓芒“坑师”,并在收到《公开信》后仍坚持先前的判断,也引来部分网友质疑。“对事情有疑问,提出自己的疑点,本身没有错。但是千万不要轻易下结论,即便认定不公平,拔刀相助,那拔出的‘刀’也应当是事实。”网友“陶北”干脆表示:“打假有风险,取证须谨慎。”
王里表示,学术打假涉及他人名誉,因此在打假者提出问题时,必须要掌握环环相扣的完整证据链。网友“近智远明”还质疑,方舟子在回应《公开信》时曾有“如果邓晓芒所说属实”等语,“但是,查明是否属实不正是打假的基本工作吗?”
十余年来,方舟子已是誉满全国的“打假英雄”。网友Joker担心:“方舟子本是反‘权威’的,但现在是否又变成了另一种权威?”
对此,张鸣表示,方舟子作为“打假斗士”一贯仗义执言,即使有时候结论不够权威,但在公众中的影响力却不容小视。“方舟子认定邓晓芒‘坑师’,态度应该更加慎重一点。”他认为,方舟子至少应该先查到评奖材料的原件、获奖证书并与杨祖陶老师核实之后,再发表意见。“这样会减少‘误伤’的概率,也是对他人起码的尊重。”
民间力量挑大梁有局限性
然而,在民间力量挑起学术打假大梁的背景下,“要求无权无势的民间人士在打假前先做成‘铁案’,未免强人所难。”张鸣同时说,“方舟子虽然影响力大,但他毕竟属于民间人士,在‘学官’力量强大的环境里,要一个单打独斗的人做成‘铁案’,阻力可想而知。而且,从法律层面讲,还有可能违法。”
“学术机构像现在一样瘫痪不起作用的话,任何指控和争论都容易变成口水仗和派别斗争。”邓晓芒也如此说。
张鸣表示,由于中国的学术打假目前主要靠民间力量,这注定了打假手段往往比较“生猛”,由于缺乏相对准确的信息来源,得出的结论也“不那么准确”,行为方式也比较难约束,因此,难免呈现出“一团乱”的打假局面。
方舟子也坦言:“由个人力量进行学术打假,精力和资源有限,不够权威,不是规范的做法,是制度缺失时的无奈之举。”
至于当前应如何去做,王里呼吁扎实的打假作风和平和的讨论心态,“这是所谓学术打假的最基本素质。”
方舟子则告诉记者,揭露造假要扎实,讲证据,“但是揭露造假不是学术讨论,不必非要‘平和’。”邓晓芒教授在这一点上认同方舟子的看法,他表示,当前既然仍是以民间力量为主来进行打假,那么就应该肯定它的正面作用。邓晓芒还表示,网上信息正是民间打假的重要渠道。
“民间打假有它难以克服的局限性,比如在打假者的学术水平、认证资质、中立性和公信力上,都可能有所欠缺。”张鸣提出,要让中国的学术打假路走得更稳健,可借鉴国外治学的经验,在当前学界中培育出一个拥有共同是非观和学术道德底线的“学术共同体”,是一条可行的途径。
在国外高校的“学术共同体”内,对于学术造假问题的认定和处理,已经有了一套比较成熟的运作规则。“对学者来说,一旦抄袭的文章被公布,学者往往要承受巨大的声誉损失,并从此难以在‘共同体’内立足。”张鸣说,“即使他狡赖,‘共同体’内也有校务委员会等机构来负责仲裁,由专家来负责认定。一般不需司法力量介入,就能比较平和、公允地处理此事。”